其它类型纠纷执行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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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咸丰支行 咸丰县八达销售有限公司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法院 | 湖北省咸丰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查封被执行人咸丰县八达销售有限公司位于咸丰县工业园区的房地产【房屋所有权证:咸丰房权证咸丰县字第××号,土地使用权证:咸国用(2014)第0472号】。 二、被执行人咸丰县八达销售有限公司负责保管被查封的财产。在查封期间内,被执行人不得转移被查封的财产,不得对被查封财产设定负担,不得有妨碍执行的其他行为; 三、查封期限为三年。即从2020年6月22日起至2023年6月22日止。 |
裁判日期 | 2020-06-22 |
发布日期 | 2020-06-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