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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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法院 | 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人余咏安犯赌博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9年9月9日起至2020年8月8日止。罚金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缴纳。) 二、被告人**犯赌博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9年9月9日起至2020年6月8日止。罚金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缴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
裁判日期 | 2020-05-07 |
发布日期 | 2020-07-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