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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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法院 | 湖北省丹江口市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被告人李永有犯滥伐林木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缓刑考验期限,自本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行政罚款15732元折抵罚金,剩余罚金4268元已缴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湖北省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
裁判日期 | 2020-05-20 |
发布日期 | 2020-07-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