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窃罪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深圳易马达科技有限公司 |
| 类型 | 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盗窃罪 |
| 法院 | 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被告人苏某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9年11月18日起至2020年6月17日止;罚金限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缴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三份。 |
| 裁判日期 | 2020-06-02 |
| 发布日期 | 2020-07-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