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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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陕西中煤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内蒙古泰升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鄂托克旗泰源煤矿 内蒙古泰源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内蒙古泰升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劳务合同纠纷 |
| 法院 | 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维持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盟中级人民法院(2018)内29民初41号民事判决; 二、驳回***的其他诉讼请求。 二审案件受理费1595元,由上诉人陕西中煤建设有限责任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 裁判日期 | 2020-4-26 |
| 发布日期 | 2020-06-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