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结案通知书

发布于:2020-06-30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结案通知书
案号 -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
法院 内蒙古自治区新巴尔虎左旗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内蒙古自治区新巴尔虎左旗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0)内0726执367号

申请人:房永霞,女,****年*月*日出生,蒙古族,无职业,住***。

被执行人:牧仁,男,****年**月**日出生,蒙古族,幼儿园职工,住***。

被执行人:卜美玲,女,****年*月**日出生,达斡尔族,退役军人事务局,住***。

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新巴尔虎左旗人民法院(2019)内0726民初449号民事调解书,向被执行人牧仁、卜美玲发出执行通知书,责令被执行人牧仁、卜美玲向申请人房永霞给付17355.20元,。本案在执行过程中,依法强制扣划被执行人牧仁账户内存款17515.20元(包括执行费160元),故本案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六月十八日

联系人:萨其如拉联系电话5247088259

本院地址:新巴尔虎左旗阿木古郎镇邮编:021200

裁判日期 -
发布日期 2020-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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