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06-30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察右中旗西北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山西晋昊隆商贸有限公司
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宁夏鼎泰皓源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其它类型纠纷
法院 察哈尔右翼中旗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扣留察右中旗西北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与山西晋昊隆商贸有限公司的来料加工合同中,被申请人察右中旗西北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应得的加工费1500万元。扣留期限为一年。

案件申请费5000元由申请人宁夏鼎泰皓源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负担。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裁判日期 2020-1-15
发布日期 2020-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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