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06-29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太仆寺旗东驿热力有限责任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
法院 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撤销内蒙古自治区太仆寺旗人民法院(2019)内2527民初1518号民事判决书;

二、准许上诉人李某申请撤回上诉及其在一审起诉;

一审案件受理费维持。二审案件受理费3612元,减半收取1806元,由上诉人李某负担。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裁判日期 2020-5-13
发布日期 2020-0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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