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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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山西华晋骨科医院有限公司 内蒙古大唐鼎旺化工有限公司 孝义司法鉴定中心 弘毅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 |
| 法院 | 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由上诉人王某1交纳的7510.67元,由上诉人王某1负担;由上诉人弘毅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交纳的7510.67元,由上诉人弘毅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 裁判日期 | 2020-5-28 |
| 发布日期 | 2020-06-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