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06-28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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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交通肇事罪
法院 多伦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被告人陈某1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

(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锡林郭勒盟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裁判日期 2020-5-25
发布日期 2020-0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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