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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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固阳包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山支行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 |
法院 | 固阳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准许原告固阳包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山支行撤诉。 案件受理费839.42元,减半收取419.71元,保全费435.77元,共计855.48元,由原告固阳包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山支行负担855.48元,剩余419.71元退还原告固阳包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山支行。 |
裁判日期 | 2020-6-2 |
发布日期 | 2020-06-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