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偿权纠纷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20-06-23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正蓝旗金财会计服务有限公司
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追偿权纠纷
法院 内蒙古自治区正蓝旗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冻结、扣划、扣留、提取被执行人正蓝旗金财会计服务有限公司的存款或其他款项人民币25,000.00元,案件受理费815.49元,执行费287.00元。同时可查封、扣押、拍卖、变卖相应价值的其他财产(详见查封扣押清单)。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裁判日期 2020-5-12
发布日期 2020-0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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