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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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安华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兴安中心支公司 兴安盟旭源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保险纠纷 |
法院 | 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9800元,由上诉人安华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兴安中心支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裁判日期 | 2020-6-15 |
发布日期 | 2020-06-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