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安华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兴安中心支公司 兴安盟旭源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保险纠纷 | 
| 法院 | 乌兰浩特市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驳回原告兴安盟旭源物流有限责任公司的起诉。 诉讼费724.00元(已减半收取),退还原告兴安盟旭源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如不服本裁定,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兴安盟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0-6-11 | 
| 发布日期 | 2020-06-2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