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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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合同纠纷 |
| 法院 | 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4076.59元,由上诉人***负担2981.62元,由上诉人阿尔山市人民政府负担1094.97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 裁判日期 | 2020-6-2 |
| 发布日期 | 2020-06-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