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其他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贵州大地建设集团第四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 法院 | 贵州省龙里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冻结被申请人贵州大地建设集团第四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的银行存款5700000元或查封、扣押同等价值的财产(冻结银行存款的期限为一年,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为两年,查封不动产的期限为三年)。 申请人申请延长保全期限的,应当在保全期限届满前十五日内向本院申请继续冻结、查封、扣押手续。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20-1-19 |
| 发布日期 | 2020-06-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