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06-30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贵阳荣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法院 贵州省贵阳市乌当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被告贵阳荣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支付逾期交付办理商品房转移登记的有关文书违约金(暂计算至2020年3月30日为42,071元;2020年3月31日后的违约金以446,140元为基数,按日万分之一的标准计算至被告贵阳荣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实际办理完初始登记之日止);

二、驳回原告***、***的其余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663元,由原告***、***负担207元,被告贵阳荣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456元(此款原告***、***已预交,被告贵阳荣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履行上述金钱给付义务时一并支付给原告***、***)。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裁判日期 2020-6-2
发布日期 2020-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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