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驾驶罪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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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危险驾驶罪 |
法院 | 云南省弥勒市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人何平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三个月,缓刑四个月,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罚金已缴纳)。 (缓刑考验期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二、随案移送的光盘1张予以存档。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
裁判日期 | 2020-5-22 |
发布日期 | 2020-07-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