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财产保全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19-12-25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巴塘县新川藏客运有限责任公司
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杭州畅尊运输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法院 巴塘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扣押被申请人杭州畅尊运输有限公司停放在巴塘夏邛镇独角龙吉狮服务站浙A1S2**号“解放牌”厢式货车一辆,期限为2019年10月21日至2019年11月21日。

案件申请费1270元,由申请人巴塘县新川藏客运有限责任公司负担。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本院将依法解除保全。

裁判日期 2019-10-21
发布日期 2019-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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