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一审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06-29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
法院 云南省临沧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被告人沈斌犯运输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一万元;

(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抵刑期一日,刑期自2019年10月28日起至2034年10月27日止);

二、本案查获的毒品海洛因706.4克、藏匿毒品的密码箱1个、手机1部依法没收。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裁判日期 2020-6-3
发布日期 2020-06-29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