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还原物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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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天马源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 中都物流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返还原物纠纷 |
法院 | 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由第三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原告***交付北京现代轿车的合格证原件(发动机号:KB645417、车架号:LBES6AFD5KW066757,合格证号:WAJ2X0012161336)。 二、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本案案件受理费100元,由原告***负担50元,被告保山天马源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负担50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云南省保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0-5-25 |
发布日期 | 2020-06-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