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驾驶罪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06-29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危险驾驶罪
法院 昆明市晋宁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被告人段郭勇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二个月,缓刑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缓刑考验期自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罚金已缴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裁判日期 2020-5-26
发布日期 2020-0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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