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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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迪庆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 |
法院 | 云南省迪庆藏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撤销维西傈僳族自治县人民法院(2020)云34民初70号民事判决; 二、被上诉人***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被上诉人***各项损失人民币88,922.60元,上诉人迪庆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对上述赔偿承担连带责任; 三、上诉人迪庆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被上诉人***各项损失人民币25,263.60元; 四、驳回被上诉人***的其他诉讼请求。 一审案件受理费1,758.00元,由被上诉人***负担565.00元,由上诉人迪庆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负担565.00元,由被上诉人***负担628.00元;二审案件受理费3,516.00元,由上诉人迪庆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负担703元,由被上诉人***负担2,461.00元,由被上诉人***负担352.00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裁判日期 | 2020-6-29 |
发布日期 | 2020-06-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