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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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大连索玛特商业发展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 |
法院 | 沈阳市浑南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沈阳市浑南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辽0112执823号 申请执行人***,女,****年*月*日出生,汉族,住***。 被执行人大连索玛特商业发展有限公司住所地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 法定代表人:***。 被执行人***,男,****年*月*日出生,住***。 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大连索玛特商业发展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该案依法审理完结,本院作出的(2019)辽0112民初651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效力,申请执行人***于2020年4月26日向本院申请执行,要求被执行人大连索玛特商业发展有限公司、***给付申请人***713788元,并承担诉讼费、执行费。本案在执行过程中,本院作出如下执行措施: 终结本院(2020)辽0112执823号案件的本次执行程序。 本次执行程序终结后,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具备履行能力时,可以再次申请执行,不受申请执行期限的限制。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发生法律效力。 |
裁判日期 | 2020-6-29 |
发布日期 | 2020-06-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