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06-30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南通金欣房地产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租赁合同纠纷
法院 江苏省南通市港闸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一次性向南通金欣房地产有限公司支付2018年11月1日至2020年1月31日期间所欠租金176447.25元及违约金(其中2020年2月1日前的违约金为16007.9元;自2020年2月1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以176447.25元为基数,按0.03%/日的标准计算)。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4252元,由***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向该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4252元(户名:江苏省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行:中国银行南通市濠南路支行,账号:46×××65)。

裁判日期 2020-06-02
发布日期 2020-06-30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