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07-01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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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
法院 广东省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冻结被告广东佳彩数码科技有限公司、东莞市科来电子有限公司、***、***、***、东莞市嘉信科技有限公司的银行存款103544839.86元的财产或查封、扣押相应价值的财产。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裁判日期 2017-09-01
发布日期 2020-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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