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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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 |
| 法院 | 广东省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冻结被告广东佳彩数码科技有限公司、东莞市科来电子有限公司、***、***、***、东莞市嘉信科技有限公司的银行存款103544839.86元的财产或查封、扣押相应价值的财产。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17-09-01 |
| 发布日期 | 2020-07-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