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南京市儿童医院 邦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南京晨讯通信技术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 法院 | 江苏省南京市六合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被告邦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南京晨讯通信技术有限公司工程款259299.27元,并支付逾期利息(自2019年3月18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档贷款基准利率计算)。 如未按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5189元,由被告邦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负担(原告预交的诉讼费5189元,本院予以退回,被告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将上述费用交至本院)。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07-09 |
| 发布日期 | 2019-12-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