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揽合同纠纷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07-03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广州新成建筑科技有限公司
安平县万喜航丝网制品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承揽合同纠纷
法院 安平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冻结被告安平县万喜航丝网制品有限公司名下账户存款15万元或查封被告名下同等价值的财产。

银行存款的冻结期限为一年,动产的查封期限为两年,不动产的查封期限为三年,从保全措施之日起计算;保全期限届满后,保全效力消灭,如需延长保全期限,应当在保全期限届满七日前向本院提出书面申请。

查封、冻结期间,本院责令上述财产所有人妥善保管好上述财产,并禁止转移、变卖、抵押、出租或以其他方式进行处分。

诉讼保全费1270元,由原告广州新成建筑科技有限公司负担。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裁判日期 2020-01-13
发布日期 2020-0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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