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昆山莱贝综合零售有限公司 苏州工业园区佳得利商贸有限公司 昆山港龙城市商业广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租赁合同纠纷 |
| 法院 |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驳回原告苏州工业园区佳得利商贸有限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61049元,由原告苏州工业园区佳得利商贸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按照国务院《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规定向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苏州苏福路支行;账号:10×××76。逾期不缴纳的,按撤回上诉处理。 |
| 裁判日期 | 2020-02-27 |
| 发布日期 | 2020-07-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