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07-02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绿地集团成都青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法院 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川0193民初6900号

原告:***,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

委托诉讼代理人:彭小芸,北京京师(成都)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绿地集团成都青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张志东,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高洁,泰和泰律师事务所律师。

原告***与被告绿地集团成都青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6月8日立案。原告***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本案按原告***撤回起诉处理。

审判员张萍

二零二零年六月二十八日

书记员帅馨

裁判日期 2020-06-28
发布日期 2020-07-02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