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宁波比依电器有限公司 余姚市元恒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 |
| 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 法院 | 余姚市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浙江省余姚市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0)浙0281执恢830号 申请执行人:宁波比依电器有限公司。住所地:余姚市城区经济开发区城东新区俞赵江路88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81726401735D。 法定代表人:闻继望,公司董事长。 被执行人:余姚市元恒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住所地:余姚市。统一社会信用代码:***212A。 被执行人:***,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 被执行人:***,女,****年**月**日出生,汉族,住***。 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16)浙0281民初7871号民事判决书,责令被执行人支付款项70000元,后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已履行66110元,申请执行人自愿放弃余款,本次恢复执行完毕,初执案件(2017)浙0281执4340号到此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六月三十日 |
| 裁判日期 | |
| 发布日期 | 2020-07-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