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佛山市三水区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湖南对外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佛山市顺德区盟丰拓展投资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劳务合同纠纷 | 
| 法院 | 广东省佛山市三水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广东省佛山市三水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18)粤0607民初1235号 原告:***,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 被告:佛山市三水区云东海街道强夯土方工程队,住***。 经营者:吴玲珍,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尤潮安,系吴玲珍丈夫。 被告:佛山市顺德区盟丰拓展投资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郑剑丰。 被告:湖南对外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许刚丈,董事长。 被告:佛山市三水区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吴卓成,总经理。 原告***与被告佛山市三水区云东海街道强夯土方工程队、佛山市顺德区盟丰拓展投资有限公司、湖南对外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佛山市三水区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8年2月8日立案。原告***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本案按原告***撤回起诉处理。 审判长黄洁 人民陪审员黄以仁 人民陪审员梁宇彪 二零一九年七月二十九日 书记员邓俊达 | 
| 裁判日期 | 2019-07-29 | 
| 发布日期 | 2020-07-02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