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输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07-02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佛山市必成物流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运输合同纠纷
法院 河南省开封市禹王台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解除对申请人佛山市必成物流有限公司开户行为中国银行佛山南庄支行营业部(账号:69×××06)账户的冻结。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裁判日期 2020-02-24
发布日期 2020-07-02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