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二审民事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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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宁县金信通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 甘肃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会宁县支行 定西新陇粉煤灰加工有限公司 甘肃亿桥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会宁县会升养殖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 |
法院 | 甘肃省白银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维持会宁县人民法院(2019)甘0422民初3776号民事判决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 二、撤销会宁县人民法院(2019)甘0422民初3776号民事判决第三项; 三、上诉人会宁县金信通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对会宁县人民法院(2019)甘0422民初3776号民事判决第一项在480万元范围内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如实际偿还后可向被告甘肃亿桥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追偿; 四、上诉人会宁县金信通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对会宁县人民法院(2019)甘0422民初3776号民事判决第二项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如实际偿还后可向被告甘肃亿桥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追偿; 五、定西新陇粉煤灰加工有限公司、***、***、***、***对会宁县人民法院(2019)甘0422民初3776号民事判决第一项、第二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如实际偿还后可向被告甘肃亿桥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追偿。 二审案件受理费53582元,由上诉人会宁县金信通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负担45116元,由被上诉人甘肃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会宁县支行负担8466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裁判日期 | 2020-06-15 |
发布日期 | 2020-06-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