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二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06-29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会宁县金信通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
甘肃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会宁县支行
定西新陇粉煤灰加工有限公司
甘肃亿桥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会宁县会升养殖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
法院 甘肃省白银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维持会宁县人民法院(2019)甘0422民初3776号民事判决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

二、撤销会宁县人民法院(2019)甘0422民初3776号民事判决第三项;

三、上诉人会宁县金信通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对会宁县人民法院(2019)甘0422民初3776号民事判决第一项在480万元范围内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如实际偿还后可向被告甘肃亿桥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追偿;

四、上诉人会宁县金信通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对会宁县人民法院(2019)甘0422民初3776号民事判决第二项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如实际偿还后可向被告甘肃亿桥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追偿;

五、定西新陇粉煤灰加工有限公司、***、***、***、***对会宁县人民法院(2019)甘0422民初3776号民事判决第一项、第二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如实际偿还后可向被告甘肃亿桥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追偿。

二审案件受理费53582元,由上诉人会宁县金信通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负担45116元,由被上诉人甘肃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会宁县支行负担8466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裁判日期 2020-06-15
发布日期 2020-0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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