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案的二审判决书

发布于:2020-06-29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甘肃顺泰工程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财产损害赔偿纠纷
法院 甘肃省白银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撤销甘肃省白银市白银区人民法院(2019)甘0402民初1846号民事判决;

二、被上诉人甘肃顺泰工程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上诉人***支付房屋损失、鉴定费、勘验费合计45000元;

三、驳回上诉人***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一审案件受理费2900元,由上诉人***负担1450元,被上诉人甘肃顺泰工程有限公司负担1450元;二审案件受理费5800元,由上诉人***负担2900元,被上诉人甘肃顺泰工程有限公司负担2900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裁判日期 2020-05-22
发布日期 2020-06-29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