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债权确认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酒泉天维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嘉峪关市牧源滩畜牧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破产债权确认纠纷 |
| 法院 | 甘肃省嘉峪关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确认原告***对被告嘉峪关市牧源滩畜牧有限公司享有债权228.92万元,其中本金194万元,利息34.92万元(自2016年5月20日至2017年2月20日止,利率按年利率24%计算)。 二、被告嘉峪关市牧源滩畜牧有限公司对原告***享有的债权依照破产清算程序进行清偿。未受清偿部分由担保人***承担清偿责任。 三、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25114元,由被告嘉峪关市牧源滩畜牧有限公司承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0-04-02 |
| 发布日期 | 2020-06-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