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债权确认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06-30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酒泉天维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嘉峪关市牧源滩畜牧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破产债权确认纠纷
法院 甘肃省嘉峪关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确认原告***对被告嘉峪关市牧源滩畜牧有限公司享有债权228.92万元,其中本金194万元,利息34.92万元(自2016年5月20日至2017年2月20日止,利率按年利率24%计算)。

二、被告嘉峪关市牧源滩畜牧有限公司对原告***享有的债权依照破产清算程序进行清偿。未受清偿部分由担保人***承担清偿责任。

三、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25114元,由被告嘉峪关市牧源滩畜牧有限公司承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20-04-02
发布日期 2020-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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