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二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06-29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榆林中心支公司
陕西榆林正大法医司法鉴定所
榆林市新华夏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法院 陕西省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维持陕西省榆林市榆阳区人民法院(2019)陕0802民初11562号民事判决第三项及案件受理费部分;

二、撤销陕西省榆林市榆阳区人民法院(2019)陕0802民初11562号民事判决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

三、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榆林中心支公司在交强险限额内赔偿***医疗费10000元、护理费2900元、伤残赔偿金86629.4元、精神损害抚慰金7000元,共计106529.4元(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榆林中心支公司已支付10000元;***垫付的1000元,在保险理赔款中予以扣除,返还给***);

三、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榆林中心支公司在商业第三者责任险限额内赔偿***39065.52元;

四、驳回***一审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二审案件受理费3280元,由***负担80元,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榆林中心支公司负担3200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裁判日期 2020-03-30
发布日期 2020-0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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