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结案通知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郴州市浙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桂东分公司 郴州市浙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 类型 | 执行案件结案通知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 |
| 法院 | 湖南省桂东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湖南省桂东县人民法院 执行案件结案通知书 (2020)湘1027执137号 申请执行人曹湘华。 被执行人郴州市浙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桂东分公司。 被执行人郴州市浙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本院执行的曹湘华申请郴州市浙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桂东分公司、郴州市浙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经被执行人郴州市浙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桂东分公司、郴州市浙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自动履行,执行金额500000元,申请执行人已认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该案按自动履行完毕方式结案。 审判长 黄中文 审判员 扶增荣 审判员 郭 罡 二〇二〇年六月三十日 书记员 邓贤峰 |
| 裁判日期 | |
| 发布日期 | 2020-06-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