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结案通知书

发布于:2020-06-30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郴州市浙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桂东分公司
郴州市浙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类型 执行案件结案通知书
案号 -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
法院 湖南省桂东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湖南省桂东县人民法院

执行案件结案通知书

(2020)湘1027执137号

申请执行人曹湘华。

被执行人郴州市浙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桂东分公司。

被执行人郴州市浙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本院执行的曹湘华申请郴州市浙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桂东分公司、郴州市浙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经被执行人郴州市浙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桂东分公司、郴州市浙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自动履行,执行金额500000元,申请执行人已认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该案按自动履行完毕方式结案。

审判长  黄中文

审判员  扶增荣

审判员  郭 罡

二〇二〇年六月三十日

书记员  邓贤峰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2020-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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