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中卫市东方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宁夏悦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
| 法院 | 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卫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冻结、划拨被执行人宁夏悦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银行存款21231927.54元及相应利息的银行存款; 二、冻结、划拨被执行人宁夏悦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应承担的执行中实际支出费用的相应银行存款; 三、采取上述措施后仍不足以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则依法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宁夏悦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或查封、扣押其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其他财产。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
| 裁判日期 | 2020-06-02 |
| 发布日期 | 2020-06-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