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20-06-29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鹤岗市乾坤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法院 黑龙江省同江市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解除鹤岗市乾坤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名下位于同江市锦绣家园小区11号楼5单元602室房产一套(产权证号:2013001222号,建筑面积为108.59平方米)。

案件申请费2200元,由败诉方负担。

本裁定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裁判日期 2020-06-24
发布日期 2020-0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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