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益阳银城支行 益阳恒盛林业科技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 |
| 法院 | 湖南省益阳市资阳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冻结被申请人益阳恒盛林业科技有限公司、***、***、***、***的银行存款65万元或者查封、扣押其等额财产。 二、若申请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益阳银城支行的申请有误,则由申请人赔偿被申请人因财产保全所受的损失。 案件申请费3770元,由申请人预交,结案后由败诉方负担。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在自收到本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20-05-22 |
| 发布日期 | 2020-07-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