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07-01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益阳银城支行
益阳恒盛林业科技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
法院 湖南省益阳市资阳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冻结被申请人益阳恒盛林业科技有限公司、***、***、***、***的银行存款65万元或者查封、扣押其等额财产。

二、若申请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益阳银城支行的申请有误,则由申请人赔偿被申请人因财产保全所受的损失。

案件申请费3770元,由申请人预交,结案后由败诉方负担。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在自收到本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裁判日期 2020-05-22
发布日期 2020-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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