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19-12-16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蚌埠市永利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安徽龙阳光学玻璃有限公司
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其它类型纠纷
法院 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冻结、划拨被执行人安徽龙阳光学玻璃有限公司、蚌埠市永利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银行存款3004668元;或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安徽龙阳光学玻璃有限公司、蚌埠市永利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尚未支取的收入3004668元;或查封、扣押被执行人安徽龙阳光学玻璃有限公司、蚌埠市永利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价值为3004668元的财产。

二、或冻结、划拨被执行人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政府银行存款3004748元;或扣留、提取被执行人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政府尚未支取的收入3004748元;或查封、扣押被执行人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政府价值为3004748元的财产。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裁判日期 2019-06-17
发布日期 2019-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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