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执行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蚌埠市永利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安徽龙阳光学玻璃有限公司 |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 法院 | 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冻结、划拨被执行人安徽龙阳光学玻璃有限公司、蚌埠市永利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银行存款3004668元;或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安徽龙阳光学玻璃有限公司、蚌埠市永利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尚未支取的收入3004668元;或查封、扣押被执行人安徽龙阳光学玻璃有限公司、蚌埠市永利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价值为3004668元的财产。 二、或冻结、划拨被执行人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政府银行存款3004748元;或扣留、提取被执行人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政府尚未支取的收入3004748元;或查封、扣押被执行人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政府价值为3004748元的财产。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 
| 裁判日期 | 2019-06-17 | 
| 发布日期 | 2019-12-16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