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
相关企业 | 无锡统帅商贸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法院 | 江苏省无锡市梁溪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江苏省无锡市梁溪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19)苏0213民初6605号 原告:无锡统帅商贸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陈金鹃,该公司总经理。 被告:***,女,****年*月**日生,汉族,住***。 原告无锡统帅商贸有限公司诉被告***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6月5日立案。2019年6月26日原告无锡统帅商贸有限公司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 本案按无锡统帅商贸有限公司撤诉处理。 案件受理费292元(已减半收取),由原告无锡统帅商贸有限公司负担。 (此页无正文) 审判员刘坚 二零一九年六月二十六日 法官助理王荣荣 书记员万杏 |
裁判日期 | 2019-06-26 |
发布日期 | 2019-12-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