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
相关企业 | 吉林市泰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
法院 | 吉林市昌邑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本院(2020)吉0202执588号案件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不受申请执行期限的限制,被执行人仍有继续履行债务的义务,在此期间申请执行人实体法之权利不受影响。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如不服本裁定,可自本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提出书面执行异议。 |
裁判日期 | 2020-06-23 |
发布日期 | 2020-06-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