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06-30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江西同道文体开发有限公司
类型 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其它类型纠纷
法院 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被告单位江西同道文体开发有限公司犯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判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犯滥伐林木罪,判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决定执行判处罚金人民币八万元上缴国库。

(罚金已缴纳。)

二、被告人习磊犯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免予刑事处罚;犯滥伐林木罪,免予刑事处罚。决定免予刑事处罚。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江西省新余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四份。

裁判日期 2020-04-10
发布日期 2020-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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