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当得利纠纷执行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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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宁夏黄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宁夏亿达废旧物资回收有限责任公司 宁夏银川特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不当得利纠纷 |
| 法院 | 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冻结、扣划被执行人宁夏亿达废旧物资回收有限责任公司、吴某1、蒋某银行存款22407330.74元及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暂未计算); 二、若被执行人宁夏亿达废旧物资回收有限责任公司、宁夏银川特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赵某、张某2、***、吴某1、蒋某银行存款不足以偿还,不足部分则依法查封、扣押其相应价值的财产。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
| 裁判日期 | 2018-10-24 |
| 发布日期 | 2020-06-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