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当得利纠纷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20-06-29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宁夏黄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宁夏亿达废旧物资回收有限责任公司
宁夏银川特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不当得利纠纷
法院 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冻结、扣划被执行人宁夏亿达废旧物资回收有限责任公司、吴某1、蒋某银行存款22407330.74元及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暂未计算);

二、若被执行人宁夏亿达废旧物资回收有限责任公司、宁夏银川特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赵某、张某2、***、吴某1、蒋某银行存款不足以偿还,不足部分则依法查封、扣押其相应价值的财产。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裁判日期 2018-10-24
发布日期 2020-0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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