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洛阳黄河同力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洛阳市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发展协会 洛阳市溢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洛阳文宸混凝土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 法院 | 河南省伊川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原告洛阳文宸混凝土有限公司支付混凝土款636822.2元,并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人民币贷款利率向原告支付从2019年7月17日起至本判决指定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止的利息。 二、驳回原告洛阳文宸混凝土有限公司对被告洛阳市溢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 三、驳回原告洛阳文宸混凝土有限公司对被告***的诉讼请求。 四、驳回原告洛阳文宸混凝土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则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2830元,减半收取6415元,由原告洛阳文宸混凝土有限公司负担1331元,由被告***负担5084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自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南省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10-13 |
| 发布日期 | 2020-06-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