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执行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东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史口支行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营分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 法院 | 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冻结被执行人***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存款4386.29元; 二、在东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史口支行的存款1240.79。 三、冻结期限均为一年。 需要延长冻结期限的,申请执行人应当在冻结期限届满7日前向本院提出续行冻结的书面申请,逾期未申请的自行承担不利后果;被执行人履行义务后可以申请解除冻结。 本裁定立即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20-04-10 |
| 发布日期 | 2020-06-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