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06-30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漳州别特包装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法院 云霄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查封漳州别特包装有限公司全自动机液压制杯机一台(规格型号HY-720型)及航空杯模具快换杯胆一台,上述被保全财产由漳州别特包装有限公司自行保管,在保全期间,对被保全的财产应当妥善保管,不得转让,不得设定权利负担,也不得有其他妨碍行为,期限为一年。

申请费620元,由***负担。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裁判日期 2019-09-29
发布日期 2020-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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