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九好网络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长沙创友数码科技有限公司 湖南九好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合同纠纷 |
| 法院 | 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湖南九好公司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九好网络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共同退还原告长沙创友数码科技有限公司推广费、进场费20000元及利息(以20000元为基数,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从2018年7月13日开始计算至实际到款日止); 二、驳回原告长沙创友数码科技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受理费1007元,因适用简易程序减半收取503.5元,由湖南九好公司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九好网络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10-30 |
| 发布日期 | 2019-12-25 |